關于補報2008年申請國家留學基金青年骨干教師配套資助留學項目的通知
各學院:
按照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選派方針和年度選派計劃,2008年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第二次報名時間將于2008年6月20-30日開始。 為鼓勵我校青年骨干教師更好地參與國際交流與合作,提高青年骨干教師的學術(shù)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經(jīng)學校研究,現(xiàn)通知各學院補報國家留學基金“青年骨干教師配套資助”留學項目。
請各學院按照《2008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的要求,根據(jù)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發(fā)展建設的需要,優(yōu)先推薦各單位的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并將年初已申報“青年骨干教師配套資助”的人員統(tǒng)一排序后上報人事處。
現(xiàn)將具體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拔專業(yè)、類別及留學期限:
優(yōu)先支持國家級和省部級重點學科、基礎學科、交叉學科的骨干教師。訪問學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學期限為3-12個月。
定向支持承擔我校全英語專業(yè)人才培養(yǎng)模式改革任務的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預留部分名額,單獨排隊)。訪問學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學期限原則上為12個月。
二、申請人應具備的條件
申請人應?稀?2008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規(guī)定的申請條件,優(yōu)先推薦外語水平合格者,申請時年齡不超過45歲。
三、申請方式
此次補報申請人需清楚填寫擬申請資助的具體項目名稱并附以下材料:工作簡歷、身份證復印件,職稱證書、最高學歷、學位證書、獲獎證書復印件各一份,上述材料均用A4紙打印或復印,經(jīng)學院審核后于2008年6月25日前報到人事處師資科(年初已申報過材料的人員不需再上報上述材料)。
申報定向支持承擔我校全英語專業(yè)人才培養(yǎng)模式改革任務的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須單獨附一份出國研修后在本專業(yè)計劃承擔英語教學情況(承擔課程中英文名稱、學時數(shù),計劃何時承擔該任務等),并經(jīng)學院確認。
由于國家留學基金委目前未開通網(wǎng)上申請,請申請人務必保留填寫的表格電子版,便于正式申請時使用。
申請留學出國人員一經(jīng)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需在有效期內(nèi)盡快按期出國,逾期者學校不再辦理延期留學資格。
附件1: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
附件2:北京理工大學公派出國人員推薦表
附件3: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申報名單一覽表(由學院填寫)
《2008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2008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項目指南》、“2008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均可參看國家留學基金委網(wǎng)站http://www.csc.edu.cn。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六日